下载专区|联系我们
全国服务热线: 0759-3339822
首页 > 财税信息 税务信息
自然人纳税人登记
发布日期:2015.06.16    点击:2507次

       【业务描述】

    以自然人名义纳税的中国公民、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申请办理个人基础信息登记。 

    地税业务。 

    县级业务。 

    【报送资料】 

    (1)《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(B表)》。 

    (2)自然人居民身份证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原件及复印件。 

    (3)任职、受雇的外籍人员护照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回乡证、台胞证的原件及任职证书或者任职证明。 

    (4)履约的外籍人员护照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回乡证、台胞证的原件及从事劳务或服务的合同、协议原件。 

    【基本流程】  

       

    【基本规范】 

    (1)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,核对资料是否齐全、是否符合法定形式、填写内容是否完整,符合的即时办结;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。 

    (2)录入个人基础信息内容,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。 

 

来源:广东省国家税务局

全国服务热线:0759-3339822湛江科进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律声明|下载专区|在线留言|联系我们|   技术支持:软思技术       备案号:粤ICP备19117837号
关闭客服
13326519822

13794199984